问:已在轮候放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改为贴息贷款吗?
答:在贷款发放前,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贴息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和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按员阿里的审批意见办理。如需办理,借款人可向原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受托银行送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问:贴息贷款的利率如何确定?
答:受托银行办理贴息贷款的利率按借款人与受托银行合同约定执行,并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借款人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给予贴息,因此,对于借款人来说,相当于享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问:贴息贷款提前还款是否会收违约金?
答: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无需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因此,提前还款是否收违约金,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
问:贴息贷款的办理时限如何?
答:职工申请贴息贷款时提供的资料齐全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核准放款时限部超过5个工作日。
问:贴息贷款的有规模控制吗?
答:公积金管理机构会根据公积金资金归集、使用和结余情况及上一年度增值收益情况,适当控制公积金贴息贷款规模。2017年,蓬江区、江海区的贴息贷款规模是8亿元,新会区的贴息贷款规模是5亿元,鹤山市的贴息贷款规模是1亿元。
问:贴息贷款政策的实施期限?
答:根据置换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运用率低于90% 的,已开办贴息贷款的管理机构应停办贴息贷款。公积金管理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政策,并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