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南宁就业或居住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及其他在南宁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
(二)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住证。
(三)属海外人才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业务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1.建设银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民族大道89-1号金禄大厦一楼,0771-5858003。
2.交通银行东葛西支行,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0771-2801347。
3.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新城支行,东葛路66-1号,0771-5850789、5832569。
4.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政分社,东葛路107号林海大厦一楼,0771-5613780。
办理时间、时限:
周一至周五9: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