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总价确定贷款限额: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价总额的80% ;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80% ;“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性结清的原商业贷款余额, 且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价的80% 和单笔最高贷款限额。
根据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
即:贷款额=(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倍×主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照1万元计算)
主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设定为: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4;
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6;
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8;
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0。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当前,购建首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内为2.6% ,五年期以上为3.1% ;购建第二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内为3.025% ,五年期以上为3.575% 。
2023南阳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