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3、借款人及配偶在购房地和缴存地分别出具的《家庭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有效期1个月);
4、主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办、用于还款的I类银行卡。
5、借款人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盖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不低于6个月(含)以上时间的缴存明细;
6、购房资料:从申请贷款之日往前推算,借款人在3年之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资料或在2年之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资料;
7、特别提醒:借款人必须以所购本套住房设定为贷款抵押物。
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