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不受户籍地和就业地限制,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任一管理部提出缴存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应提供:
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包括:缴存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婚姻状况、手机号码、家庭住址、代扣银行卡号、关联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