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缴存信息发生变更的,个人或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部申请办理账户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个人或单位应提供:
(一)修改个人信息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等;
(二)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
管理部审核通过的,直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应提供:
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月缴存基数、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