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4)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单位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拓展信息:
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补缴金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