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时限
建造翻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
大修: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
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提取的,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所在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2、提取次数
1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且建造、翻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000元,大修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000元。
4、提取材料
长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材料
5、提取流程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