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条件
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商转公需要哪些条件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一)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二)贷款比例
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成交价(不含装修部分)的80% 、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80% 、原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具体贷款情况如下表:
限购区域为长沙市五区、望城区、长沙县。
(三)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30年,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女性处级以上干部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可贷到65岁,须提供职级或职称证明材料)。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四、办理材料
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的,签署借款合同时须核对原件。
五、办理流程
微信公众号预约→个贷申请→房屋查勘→审批签约→办理抵押→发放贷款
1、在微信公众号进入公共服务-预约叫号-在线预约-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选择预约业务。
2、、到省直中心网站下载或省直中心网点领取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需提前填写好申请表并在信用查询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至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专区。
3、省直中心和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房屋查勘。
4、贷款经省直中心审批后,借款人收到面签通知短信并在线预约至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签署贷款合同。
>>>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预约办理指南(入口+时间+流程)
借款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1.自主办理方式
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银行住房贷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原银行贷款房产抵押,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原件交至友谊路营业部,担保机构领回抵押权证收押后,省直中心发放贷款。
2.其他房产抵押方式
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产未出不动产权证书且不属于拆迁范围的,可用本人或配偶名下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设定抵押。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向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10% 的保证金,持拟抵押的房产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省直中心领取抵押权证核验后发放贷款给借款人,借款人把原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补足)。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向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保证金。
3、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商转公贷款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协议》,向其交纳代办服务费、贷款额10% 的保证金,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担保机构向省直中心出具担保函,省直中心放款至资金监管账户,担保机构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原商贷还款账户,协助借款人结清原银行按揭贷款,并代为办理抵押注销和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人向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个人保证金。
六、办理地点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1楼门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