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借款人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部分还本(年对冲),使用自筹资金部分还款的,还款金额应为壹万元以上。
(3)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4)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婚后使用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全部提前还贷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办。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或共同参与对冲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①办理入口:
网上营业大厅:点击进入
微信公众号:湘直公积金
手机公积金APP
②办理流程
以手机公积金APP为例
第一步:扫码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入首页,点击“业务办理”
第二步:在贷款业务中,选择‘提前还本’,按流程操作即可
2、线下办理
①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②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③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④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⑤星沙分理处(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⑥自贸区分理处(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