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充为您带来的整理。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与管理中心签订缴存协议进行缴存登记,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每个缴存人员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充为您带来的整理。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不单位盖章);
2、提取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提取父母子女的需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3、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办理,可以办理个人业务和单位业务。
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于2015年4月起正式上线。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单位汇缴变更、基数调整、中心内部转移、补缴、打印职工缴存证明等相关事宜。
2021年度南充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需要缴存职工家庭通过征信系统或公积金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有几笔,是否有未结清的情况,详见正文。
①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②职工家庭只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③职工家庭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两笔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充为您带来的整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南充公积金贷款分为单双边缴存,单边缴存最高可贷42万元,双边缴存最高可贷48万元,详见正文。
贷款额度和缴存时间如何挂钩?
1、根据缴存时间对应的系数分别计算最高可贷上限(即不同贷款种类的最高贷款额度*时间系数),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
2、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南充住房公积金线下提取需要可以证明身份和用途的材料,比如身份证、银行卡、房产证等,详见正文。
(一)证明身份的材料:
1.缴存人的身份证(可不复印)和银行卡(非信用卡,一类账户储蓄卡),提取原因涉及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独子证等关系佐证材料;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外,还需区别不同情况:

南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详见正文。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2021年度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02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充为您带来的整理。
2.刑辞职解聘辞退需提取公积金的
3.退休需提取公积金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取

南充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南充市内调动转移办理分两步进行:首先原单位须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新单位凭合规文件办理存缴人调入。
第一步、原单位做个人的账户封存。原单位经办人凭《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增减变动明细表》、调动文件等手续,通过单位网厅(或到所属管理部临柜)办理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调动封存”。
第二步、新单位办理缴存人调入。原单位将调动职工封存待审核后,新单位经办人凭《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增减变动明细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单位网厅(或到所属管理部临柜)办理缴存职工调入。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zfgjj.nanchong.gov.cn)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平台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平台,正式实现公积金查询和异地转移接续网上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正文。
我中心经过充分准备,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平台,实现公积金各项信息查询和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掌上办”。缴存职工跨区域工作调动(即调入或调出南充大市),即可自行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
一、转移条件
在转出地原个人缴存账户为封存状态,在转入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为正常缴存状态。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存缴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2021年度基数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02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中途不作调整,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充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南充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进行异地转移的,要求在转出地原个人缴存账户为封存状态,在转入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为正常缴存状态,详见正文。
一、转移条件
在转出地原个人缴存账户为封存状态,在转入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操作步骤

2022年南充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及以下利率为2.75%,5年以上利率为3.25%,详见正文。
南充市历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一览
| 调整时间 | 5年及以下利率 | 5年以上利率 |
| 2015年8月26日-至今 | 2.75% | 3.25% |
| 2015年6月28日 | 3.00% | 3.50% |
| 2015年5月11日 | 3.25% | 3.75% |
| 2015年3月1日 | 3.50% | 4.00% |
| 2014年11月22日 | 3.75% | 4.25% |
| 2012年7月6日 | 4.00% | 4.50% |
| 2012年6月8日 | 4.20% | 4.70% |
| 2011年7月7日 | 4.45% | 4.90% |
| 2011年4月6日 | 4.20% | 4.70% |
| 2011年2月9日 | 4.00% | 4.50% |
| 2010年12月26日 | 3.75% | 4.30% |
| 2010年10月20日 | 3.50% | 4.05% |
| 2008年12月23日 | 3.33% | 3.87% |
| 2008年11月27日 | 3.51% | 4.05% |
| 2008年10月30日 | 4.05% | 4.59% |
| 2008年10月27日 | 4.05% | 4.59% |
| 2008年10月9日 | 4.32% | 4.86% |
| 2008年9月16日 | 4.59% | 5.13% |
| 2007年12月21日 | 4.77% | 5.22% |
| 2007年9月15日 | 4.77% | 5.22% |
| 2007年8月22日 | 4.59% | 5.04% |
| 2007年7月21日 | 4.50% | 4.95% |
| 2007年5月19日 | 4,41% | 4.86% |
| 2007年3月18日 | 4.32% | 4.77% |
| 2006年4月28日 | 4.14% | 4.59% |
| 2005年3月17日 | 3.96% | 4.41% |
| 2004年10月29日 | 3.78% | 4.23% |
| 2002年2月21日 | 3.60% | 4.05% |
| 1999年9月21日 | 4.14% | 4.59% |
贷款最高额度:
南充市公积金贷款区分单双边缴存,双边缴存最高贷款限额暂为48万元,单边缴存最高贷款限额暂为42万元。

南充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由缴存时间对应的时间系数来计算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限,详见正文。
1、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
2、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3、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