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等情形,不能提取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年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利率为缴存职工计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年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利率为缴存职工计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现行利率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近三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缴存职工结算利息分别为1.01亿元、1.21亿元、1.42亿元,共计3.64亿元。
(三)支付职工利息后的增值收益按要求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结余部分全部上缴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近三年,郴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亿元。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对全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年度审核,郴州为整理了其年度审核内容。
(一)年度内是否按规定的缴存比例和基数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和补缴情况;
(三)年度内职工增减变更情况;
郴州建造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基本材料和相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详见正文。
文字版
基本材料
没有房子需要郴州租房,并且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有机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郴州总结了其提取的流程及条件。
1.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拿着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初审
(时限:即时。购、建、租房等需要到房产部门或现场核实相关信息的3个工作日内)
2.若初审不合格则资料退回;若合格(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则进行后台审批(1个工作日内)
郴州市居民想要用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应该怎么提取公积金呢?具体指南内容,详见正文。
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具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建造住房的两年以内相关文书,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住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遭受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缴存人或配偶、子女及父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原则上每年提取一次。
原则上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为缴存人或配偶、子女及父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拓展阅读:
具有两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申请条件:具有两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拓展阅读:
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郴州市公积金单位缓缴的条件是什么呢?郴州总结了2021年郴州市公积金单位缓缴的办事指南。
需要申请缓缴的单位
办理条件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
郴州市公积金单位缓缴的条件是什么呢?郴州总结了2021年郴州市公积金单位缓缴的办事指南。
需要申请缓缴的单位
办理条件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
郴州总结了公积金职工汇缴办事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郴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办理条件
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于每月发工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符合郴州提取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向管理部提交申请基本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详见正文。
基本材料
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向管理部提交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基本资料包括:
(一)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管理部指定银行本人的活期储蓄存折(卡);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郴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郴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1、退休、离休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3、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提取人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其缴存地管理部填写《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现场办理提取签章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提取人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其缴存地管理部填写《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现场办理提取签章手续。夫妻双方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双方持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明办理。
提取人提出申请后,除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需3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其他均为1个工作日办结。如对审批意见持有异议可申请复议,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提取条件
郴州享受低保职工提取公积金可以现场办理,也可在网上提交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现场提交: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44、145、147、151、153、155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47122、0735-2225932
网络提交:郴州享受低保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首套或者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子购买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对象:购买首套或者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具有两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