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经办部门和专管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经办部门和专管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二)负责本单位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计算;

2021年7月1日起,株洲市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纳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年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规定。
缴存起始年月: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次月(不得补缴起始年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年度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

株洲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材料具体有哪些?搜集了一些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到你!
还款12期后办理提取,每年限提1次。经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初审盖章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第一次还贷和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供放贷银行近12期贷款对账单;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金余额,所提资金划入公积金还贷专户,不能提现;如签订了《株洲市委托按月对冲还贷协议书》的按协议办理,即已办理按月对冲的必须先终止按月对冲业务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12期后或结清住房贷款3个月内办理提取,每年限提取1次。基本资料+在管理部服务大厅查询借款人本人当月的个人信用报告和贷款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出具的12期以上近期贷款对账单,借款人信用报告无法体现贷款信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由管理部与贷款中心联系核实贷款情况)。注: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12个月的还款本息之和;贷款余额不足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的按贷款余额提取;申请提取金额超过12个月本息之和的,须填报《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按一次性还清办理,且不得超过贷款本金余额。
基本资料:经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初审盖章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发卡者,提供中心指定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卡)。

对于低收入职工,根据月平均工资乘以最低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仍低于最低月缴存限额的,按最低月缴存限额缴存,最低月缴存限额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对于低收入职工,根据月平均工资乘以最低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仍低于最低月缴存限额的,按最低月缴存限额缴存,最低月缴存限额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株洲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缴存基数、比例、月缴额一览表
| 管理部 | 缴存基数下限 | 缴存比例上限 | 缴存比例下限 | 月缴存额下限 | 
| 市区管理部 | 1700元 | 12% | 5% | 240元 | 
| 渌口管理部 | 1540元 | 12% | 5% | 240元 | 
| 醴陵管理部 | 1540元 | 12% | 5% | 240元 | 
| 攸县管理部 | 1540元 | 12% | 5% | 240元 | 
| 茶陵管理部 | 1380元 | 12% | 5% | 240元 | 
| 炎陵管理部 | 1380元 | 12% | 5% | 240元 | 

株洲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根据不同的贷款情形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具体公积金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详见正文。



2022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按缴存余额计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株洲为您带来的整理。
五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75%
注: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1%下调至1.85%。
贷款期限:

自开户之日起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账户状态正常,可以申请株洲公积金贷款。
在株洲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指南如下:
一、贷款条件
株洲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览

株洲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相关条件,比如房屋权利人已签订加装电梯框架协议。
提取条件
1.提取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个人账户未冻结、未记入黑名单制度管理。
2.房屋权利人已签订加装电梯框架协议。

株洲建造、翻建自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须由管理部现场核实,确认工程主体建造一层以上才可办理提取
一、提取条件
1、须由管理部派员现场核实。确认工程主体建造一层以上方可办理提取。
2、提取人必须是房屋权利人,同栋(套)房屋提了不货、贷了不提。限提1次。

株洲单位应当到所在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应当到所在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公积金开户人员要求:

株洲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详见正文。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连续缴纳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年以上。

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还贷能力计算可贷额度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详见正文。
按还贷能力计算可贷额度
(一)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认定;

按照最新政策,满足所有前置要求的情况下最低首付是20%。首付和利率与现有房产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有关。具体请看下文。
以下是最新政策图解:
 
 
   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注:以上资料标√的须采集资料原件电子文书,标 * 的须留存纸质文书 株洲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和相关的凭证原件,如下文: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株洲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和相关的凭证原件。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