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
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计算,A、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20万元;
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如后期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那么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也随之调整。
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
借款申请人凭南宁市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及其他所需贷款材料在全市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办理。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购房的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前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部办理,在武鸣区、横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宾阳县购房的缴存职工则在对应县区管理部申请贷款,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根据购房地前往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选择办理。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