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二手住房、本套住房的原商业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并且不属于家庭第三套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南阳“商转公”业务什么时间开始?
答:自2023年3月13日,南阳市公积金中心下发《南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之日起,全市公积金管理部(不含邓州、油田)都可以开始受理相关业务。
“商转公”贷款的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是在南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尚未还清全部商业贷款余额、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人员(含异地缴存人员),都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