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按规定正常、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在襄阳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均有资格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二)正常(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三)购买能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普通自住住房且具有全部产权,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四)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首付款凭证;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六)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襄阳市商转公贷款
(一)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三)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四)能够提供所购房产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房贷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六)原商业房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原商业房贷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借款;
(七)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八)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襄阳二手房贷款
1、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3、拟购买的二手房具有《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者具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清晰,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且能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4、房产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个人购房首付款凭证;
5、税务部门出具二手房交易相关票证;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较大债务;
7、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8、办理组合贷款的,应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