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吗?对缴存时间有要求吗?需要连续缴存吗?
申请贷款日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新建住房的,申请贷款日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且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贷款额度: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外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怎样提取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需要哪些材料?
非宁波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离开宁波大市的,在异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封存满六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在办理过程中要面签提取谈话笔录或为规避资金风险确保提取人资金安全,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由提取人来中心自办的,可不予代办人提取。

宁波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变更吗?夫妻离异后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变更吗?
申请人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变更主借款人。
具体流程是:
原借款人需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再凭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及更名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申请资料,通过原公积金贷款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宁波公积金贷款里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什么意思?组合贷款由哪些方面构成
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种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组合。
即:首付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住房贷款金额=房屋价格总金额。

根据《宁波市区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操作细则》(甬房金管【2011】42号)有关规定,商转公贷款对象是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个贷),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商业个贷;
3、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含)以上,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不动产权利证书》;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关于宁波公积金提取,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广大人民参考。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关于宁波公积金提取,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广大人民参考。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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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北仑区新购买房改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宁波为您带来的整理。
新购买房改房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公积金各类情况下的提取条件,快来看看吧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二)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宁波公积金网上个人提取业务包括了哪些业务,网上办理的步骤是怎样的,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登录操作指南:
个人网上业务用户登录
业务描述:由个人用户发起,可实现已经在公积金中心柜台开通网上业务的个人用户(需面签协议)或者是在网厅上经过个人注册(银行卡验证通过)的个人用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宁波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样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流程: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先需要向所购买楼盘的所属开发商了解,该楼盘是否与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从合作的承办银行中选择一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现在就跟宁波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应自录用(调入)之日起 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 、管理中心在受理后的 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办妥有关手续,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3 、单位应当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单独建账,及时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跟宁波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购买住房所在地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哪些要求?哪些人可以成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中: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是贷款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2)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宁波鄞州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宁波为您带来的整理。
答:由市四部门联合发文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4〕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已明确,普通住房标准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04号)的有关规定,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各县(市)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2、贷款额度上浮20%部分,是否也要测算还贷能力?
答:实施细则规定,高校毕业生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可上浮20%。因此,贷款额度上浮20%部分,也应测算还贷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