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购买住房的,按以下内容审查
(1)通过系统查询,确认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确认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和40% 的首期付款凭证(购二手房还须验完税发票)。
2、申请人建造住房的,按以下内容审查
(1)通过系统查询,确认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确认申请人建造住房的项目计划、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建设住房的审批文件、资料。
(3)确认建设住房40% 的自筹资金凭证。
3、申请人大修住房的,按以下内容审查
(1)通过系统查询,确认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确认申请人提交的住房危房鉴定书,建设部门批准大修的审批文件。
(3)确认大修住房60% 的自筹资金。
上述情况审查确认后,符合贷款规定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贷款须知》等有关资料。
(二)受理的材料及审核要点。申请人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后提供相关资料并交受理人员审验。
1、审验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证明是否齐全,并对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预付款凭证(购二手房的完税发票)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建造住房的还须对申请人提供的项目计划、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资料进行核对。
2、审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是否真实,有无漏项。
3、审验符合要求后,受理人员登记台帐。
二、贷款申请的审批
(一)调查与初审
1、信贷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应说明原因,退还申请人并告知其补充材料。
2、对申请人填写的《贷款申请表》内容,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明确的调查意见。
(1)申请人基本情况栏:重点审验申请人年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2)购(建)房情况栏:重点审验与购房合同情况是否一致,建房的是否与建房审批文件一致。
(3)预交房款情况栏:计算并核实申请人自筹资金是否达到房价的40% (经济实用房30% )。
(4)公积金缴存情况栏:重点查验公积金是否正常足额缴存,帐号、姓名是否与申请人一致。
(5)借款期限和金额栏:按房价的60% (经济实用房70% )和最高贷款额审验是否超出贷款额度,期限是否超出申请人退休年龄。
(6)还款计划栏:重点审验家庭月收入与偿还贷款本息之比,严格控制还贷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
(7)担保情况栏:重点审验《评估报告》的填写是否一致。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必须审验法人资格及财务状况等情况。
(二)贷款的审核:信贷员对申请人的情况核实,对贷款额度、期限提出意见签字后,交信贷部门负责人核查,并签署意见和签字。
(三)贷款的审批:信贷部门对申请人审核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