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单笔可贷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计算公式为“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 (按主借款人缴存情况认定)。
缴存月系数认定标准: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含)-12个月的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含)-24个月的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的系数为1.0。
具体可贷额度还要依据职工所购房价款、首付比例、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